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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evance Procedure

Section 212

此申诉程序适用于学院的豁免/行政和非豁免/行政支持人员, from time to time, 各种各样的问题涉及到工作关系和雇佣条件. 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不满得到充分考虑, 本程序是为解决此类申诉而进行审查和上诉的一种方法. 学院承认员工有权向各种联邦和州机构提出投诉. However, 学院建立了这一内部程序,期望它能提供一种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不满,而不需要联邦或州的救济.

员工应随意与主管或部门主管非正式地讨论任何问题, 或者人力资源办公室的员工, 在任何时候,没有讨论被视为正式申诉程序的一部分. However, 当工作人员希望学院正式考虑他/她的问题时, 他/她将遵循以下程序.

这一程序适用于所有令人不满的问题(性骚扰除外), (或根据学院的平等就业机会政策所涵盖的投诉),涉及部门内的工作条件和关系,以及/或一般雇佣政策和程序的解释和对个人的适用. 雇用政策的实际条款和雇员福利计划不在本程序的范围内. 对于某一特定事项是否适用于本程序存在疑问时, 主管人力资源的助理副总裁将把此事提交高级工作人员决定. 该程序的适用将被拒绝,只有在事项不是一个可申诉的问题,或者是一个申诉人没有直接利益的问题, 或者在其他情况下,使用这一程序显然会危及其作为审查和申诉工作人员不满的手段的效力. 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和审查期间不适用申诉程序. 自愿辞职不受申诉程序的约束.

在程序的任何一个步骤中作出的决定将是最终的,对该申诉具有约束力,除非申诉方向下一个步骤发起上诉. 雇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收到决定的, 没有回应将被视为拒绝申诉,他/她可以进入下一步. However, 任何步骤所规定的时限,经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任何有关方面的书面答复应于答复日期当日邮寄.

任何雇员采取的任何形式的报复行动(例如.g., department head, supervisor, (或同事)反对任何其他员工,因为该员工根据本程序寻求补救, cooperating in any inquiry, 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本程序下的任何程序是被禁止的. 任何此类报复行动都将成为单独申诉的基础.

申诉程序的步骤

The first three steps in this grievance procedure are informal efforts to resolve problems where they arise and with the parties directly involved; the fourth and fifth steps provide a means of further appeal to the Administrative or Administrative Support Staff Grievance Committees and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college. 在本程序的第3或第4步,工作人员可由另一名人员陪同和代表. 他/她必须在提交给人力资源助理副总裁的书面请求中包括该代表的姓名.e.(如要求进行第三步面谈及/或要求进行第四步聆讯).

An employee will follow the steps in the order described below; however, 如果有问题,可以直接联系人力资源办公室, for the particular grievance, 与主管或部门主管讨论这个问题似乎不合适. Also, 如需更多信息,可随时与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 guidance, 或协助解释本申诉程序的任何部分.

STEP 1

Within 30 导致问题的事件或操作的日历天数, 该员工将与直接主管讨论投诉, in some cases, will be the department head. 主管将在会议结束后的五个日历日内向申诉者提供问题的简短书面总结和答复. (如果直接主管是部门主管, the next step in this procedure is Step 3; otherwise, Step 2 applies.)

STEP 2

如果主管的答复不能使员工满意地解决问题, 他/她可以向部门主管提交投诉的书面描述 five 自主管书面答复之日起的日历日. 部门主管将与该员工讨论有关情况,并在限期内向投诉人士提供书面答复 seven 收到投诉书面说明后的日历日.

STEP 3

如果部门主管的回应没有解决员工满意的问题, 或者人力资源厅作出的决定使工作人员不满意, 他/她可以要求由人力资源助理副总裁审查投诉. 详细说明投诉的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助理副总裁 seven 自部门主管书面答复之日起的日历日. 助理副总裁将尝试与内部有关各方一起解决问题 14 收到申诉后的天数. If the problem is resolved, 助理副总裁将发出一份书面摘要,并将副本分发给有关各方. 如果无法达成解决方案,助理副总裁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各方.

STEP 4

(a)主管人力资源的助理副总裁尚未解决申诉, 工作人员可要求行政或行政支助工作人员申诉委员会成员听取其申诉. 向适当委员会提出的请求必须通过内部人力资源办公室提交 14 自步骤3中助理副总裁书面声明之日起的日历日. 请求将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引起投诉的事件或行为的描述,并具体说明投诉的内容;
  2. 工作人员认为该事项的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3. 如果工作人员决定由另一名个人陪同和代表出席申诉委员会的听证会,则代表的姓名.

(b) Within seven 收到聆讯要求的天数, 委员会全体成员将举行初步会议,审查申诉,并决定是否应就申诉进行全面聆讯. 如果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会, 它将指定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所有当事人. During that hearing, 委员会将审查整个案件, 可以寻求更多的相关信息吗, 并可能采访任何当事人. 投诉人或其代表有权提供资料(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证人提供),并向提供资料的其他人提出质询.

委员会会在合理时间内发出书面调查结果及建议,并将副本送交有关各方.

STEP 5

申诉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将提交总统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The President may approve, disapprove, 或者修改委员会的建议,或者将案件发回委员会进一步调查. 总统将以书面形式发布一项决定,并将副本分发给有关各方. 这个决定是最终的,在学院内具有约束力.

行政和行政支助人员申诉委员会

这些委员会将根据需要组成.  Each consists of five members from the administrative and administrative support staff; membership on these committees is limited to regular full-time staff members. 每个委员会的五名成员将由校长按下列原则任命:四名成员将由校长选出——其中三名从工作人员理事会提名中选出,两名由校长自己选择.  如果没有收到工作人员的提名, 总统将自行挑选五名成员.